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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州党委原常委、宣传部部长党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
发布时间:2020-04-07 文章来源: 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

日前,经自治区党委批准,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党委原常委、宣传部部长党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经查,党峰丧失理想信念,四个意识全无,长期从事迷信活动,对抗组织审查,转移、藏匿违纪违法所得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;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;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侵吞公款,收受巨额财物。

党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、受贿等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、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,决定给予党峰开除党籍处分;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